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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等地招103人!有住建局、海事局等事业单位!

2017-12-07 福建华图事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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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

泉州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系统企业工作人员23名

莆田海事局招聘协管员8名

三明大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45人

厦门市儿童医院招聘工作人员22名

泉州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编外工作人员5名,待遇参照我局临时人员标准,需要了解可以电话咨询。具体要求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窗口人员两名,女性,工民建、财务等相关专业优先,会闽南语;
3.工作人员一名,男性,工民建专业;
4. 工作人员两名,性别不限,专业不限。
二、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简历文件名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应聘岗位)、证书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jszjj01@163.com(谢绝来访)。
三、报名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0日

四、联系电话:0595—85681189


泉州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根据工作需要,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系统企业员工,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23名,其中管理人员12名、营销人员11名。现就 41 36476 41 15287 0 0 1411 0 0:00:25 0:00:10 0:00:15 2641 41 36476 41 15287 0 0 1292 0 0:00:28 0:00:11 0:00:17 2641 41 36476 41 15287 0 0 1291 0 0:00:28 0:00:11 0:00:17 3463 41 36476 41 15287 0 0 1190 0 0:00:30 0:00:12 0:00:18 3463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详见《安溪县供销社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人数及要求》)。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不良前科,有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进取心强,有集体荣誉感,能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或失信记录的;
(3)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两种方式进行,根据资格审查后的报名人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1楼1111室,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36224,邮箱:114680290@qq.com)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安溪县供销社公开招聘系统企业员工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无违纪违法等方面不良记录证明;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5)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
四、薪资待遇

    聘用后,薪酬采用底薪+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本次招聘人员一律充实到基层企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三个月。


莆田海事局

为服务莆田临港产业发展、口岸开放和海上搜救工作需要,提升对外开放的工作效能,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22号),拟招聘一批海事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2年12月20日至1999年12月20日之间出生),具有海上服务资历或者持有海船船员相关证书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左右。

5、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出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予聘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莆田海事局外网及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永乐路128号海事大厦五楼办公室。

2、函件报名:将相关资料以信件形式寄往莆田市城厢区永乐路128号海事大厦五楼办公室黄先生收(0594-2521169),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pthsjzp@163.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和证件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上岗资格证、荣誉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2)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3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质。我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向符合条件人员发布考试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试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择优录取。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七天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允许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需提供无犯罪证明及计生相关材料。体检结束后,我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如有信息失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被录取人员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派遣单位、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表现优秀的可优先续签。试用期为1个月。

(二)薪酬待遇

年总收入人均约4.5万左右(含五险一金),上班期间可在单位食堂就餐,住宿自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协管员薪酬体系进行调整。

(三)咨询电话:0594-2521169,联系人:黄先生、杨先生。


三明大田县公益性岗位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文件精神,通过发布公益性岗位征集,经研究,决定招聘4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45名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大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点击阅读原文)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县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或求职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③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包括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戒毒康复人员等,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区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⑦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各用人招聘单位。

(四)有关要求

1.报名资料:二寸彩照三张,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见附表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筛选、审核。

3.资格确认: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采取走访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确认,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1:1以上的,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方案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县劳动就业中心 7222245

各招聘单位(详见招聘信息表)

监督电话:7222150


厦门市儿童医院

为进一步满足临床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我院委托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送至: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92号厦门市儿童医院E区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暂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联系电话:0592-2569659,联系人:朱老师。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厦门市儿童医院人才派遣岗位求职登记表(附件2)
②高新人才被派遣人员入职登记表(附件3)
③个人简历
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同页)
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
所有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①-⑥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后应提供相应佐证或验真材料,如以虚假材料及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医院及派遣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四、招聘方法
1、我院将对报考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通知面试,面试通过者,经体检、考核合格方可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正式录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厦门市儿童医院官网(http://www.xmsetyy.cn/)另行通知。
七、待遇说明
1、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标准发放。
2、福利:由派遣单位按规定缴交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我院文件规定享受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我院人才派遣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我院人力资源部解释。

完整公告,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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